(一)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以书信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对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。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,原则上当日完成首次回复,不能当日完成的,在3个工作日内首次回复。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,原则上在顺延的第1个工作日完成首次回复,不能及时完成的,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回复。
客户服务电话:4006-046-899;021-60857100
客户服务传真:021-60857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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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200127
(二)投资者也可通过书信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。联系方式如下:
1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:
网址:http://www.csrc.gov.cn/pub/shanghai/
总机电话:021-50121020
热线电话:021-50122014
电子邮箱:shanghai@csrc.gov.cn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
邮编:200135
2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网址:www.amac.org.cn
电子邮箱:tousu@amac.org.cn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9层
邮编:100033
(三)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基金投资人可根据相关基金《基金合同》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进行争议解决,如协商、调解、仲裁或者诉讼。